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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安排
6月10日9:00—6月20日17:00 | 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
6月11日—6月21日9:00—17:00(工作日上班时间) | 报名信息核查 |
信息核查确认通过后至6月23日17:00 | 网上缴费 |
二、有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应试人员撤回承诺后,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非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含增项)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含省直、中央驻赣单位)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办法,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宜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设立的现场人工核查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942,咨询电话:0795-3223867,0795-3289660,0795-12333)。
2、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场核查,再到宜春市现场人工核查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3、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材料三、四电子版见附件):
(1)已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应试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签字);
(3)经办人员承诺书1份;
(4)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5)应试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各1份;
其中:①国、境内的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2001年前毕业的大专学历需提供由有档案管理资质部门出具的学籍档案中的学历证明材料,如:学校毕业证明或学籍档案或入学通知书或毕业生登记表等并盖章;②国、境外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应试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提供学信网查询学籍证明可先行报名,事后补充毕业证等材料接受审核。
(6)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单位盖章);
(7)报名增项应试人员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
(8)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还需提供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职务聘用(评聘)证明等有关材料。